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<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>的通知》的通知

本文发布于:2019-01-24 来源:

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:

   “青少年科学工作室”(以下简称“工作室”)于2001年启动实施。经过十几年的持续投入和推动,工作室已经在全国逐步形成规模,在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融合、培养青少年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阵地作用,受到青少年的喜爱、家长的欢迎和学校老师的肯定,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。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与运行管理,为各地工作室提供更好的服务,根据工作室现状和发展需要,现将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《关于印发<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>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,抓好组织实施。

联系人:刘  丽

联系方式:024-23785515  13940007683

  

 

附件:

    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的通知》的通知(PDF版)

  

 

 辽宁省科学技术馆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9年1月21日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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