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:
“青少年科学工作室”(以下简称“工作室”)于2001年启动实施。经过十几年的持续投入和推动,工作室已经在全国逐步形成规模,在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融合、培养青少年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阵地作用,受到青少年的喜爱、家长的欢迎和学校老师的肯定,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。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与运行管理,为各地工作室提供更好的服务,根据工作室现状和发展需要,现将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《关于印发<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>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,抓好组织实施。
联系人:刘 丽
联系方式:024-23785515 13940007683
附件:
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的通知》的通知(PDF版)
辽宁省科学技术馆
2019年1月21日